编号:LXTK2021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靖县人民政府批准,永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永靖县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2021)17号宗地:该宗地位于永靖县三塬镇向阳村,该宗地为两个地块,地块一四至为:东至道路,南至道路,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地块二四至为:东至道路,南至集体土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道路。地块一面积为:142203.33平方米(约合213.305亩);地块二面积为:6425.33平方米(约合9.638亩);宗地总面积为148628.66平方米(约合222.943亩)。规划建设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30米;滨湖界面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烽火台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出让用途及年限:商服用地,40年。挂牌起始价:4459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保证金:4459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2月9日。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到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科(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申请报名。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
2、单位(公司)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竞买申请人为同一人)。
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竞买承诺书。
五、资格确认
本次出让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2021年12月17日下午17时前由永靖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者按规定予以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时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筑物退线要求:以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宗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规定时间在永靖县注册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具详细情况以《永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2021)17号》载明的为准。
(五)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夏回族自治州分行
账号:2036 2299 9001 0000 0632 041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魁主任(0930-8832272)
代理公司:甘肃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高经理(15009420450)
永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0日